他是一条野狗,而我是他用污脏手掌攥紧的玫瑰。
玫瑰的刺扎的他手掌鲜血直流。
鲜红的血液在脏污的手掌里流动。
他咧嘴一笑,压根不在乎,甚至攥的更紧。
他捡到我的时候,还是籍籍无名的小马仔,昼夜颠倒,晚上就出去砍人,活的像条野狗。
我嗤笑道。
谁都可以嫌弃他,踩他,但唯独我不可以。
他捏我手捏的很紧。
因为,说到底就是我害的他呀。
他伸出柔软的舌舔舐我的脖颈,我忍耐这湿漉漉的异物感。
所以,这就没办法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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